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23-03-22 16:22:44 天道公培小编 349

根据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附件1)。

二、时间地点

定于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在瓯江红龙港市党群服务中心(龙港市站港大道555号,西四街与站港大道路口)对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如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于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3月27日上午9:00前)联系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科并确认(联系电话:0577-68580659)。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共性材料:《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张(背后写上本人姓名)、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龙港市生源或温州市生源须提供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2022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

②部分岗位需另行提供材料:

报考01、02、03、04、05、06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2023年以来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报考08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原件。

四、其他事项

考生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虑到实际情况,如考生确实无法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资格复审的,除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附件3)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在名字上加按指印。

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如变更联系方式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对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事业人员招聘有关政策,可咨询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干部管理0577-68580659。

如遇特殊原因,导致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变更的,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

 

附件1.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x

附件2.2023年龙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回避关系情况报告表.xlsx

     附件3.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