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乐清市户籍(以2021年12 月为准)。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⑥与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国有企业的人事、财务岗位;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考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用人员为国有企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乐清市管国有企业薪金标准。
二、招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考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乐清市财政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3、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办法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 2月10日9 时—2月12日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10 日9时—2月12日17时。
报名地点:乐清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财税大楼1012办公室,电话:0577-57571256)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单寸免冠近照4张。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乐清市财政局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名时间结束后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再予以改报。
2、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书面告知,并适时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
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3人的,取消招用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月15日 9时至17时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考试
1、考试方式。此次公开招用采用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测试工作由乐清市财政局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所报岗位分组进行。
2、时间地点。技能测试暂定于2022年2月27日,在乐清市财政局进行。
3、测试内容。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两部分,各100分。先进行写作能力测试,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测试。
4、加分项目。硕士研究生加2分,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
5、成绩确定。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得分*80%+写作能力测试*20%+加分项目得分。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入围人员。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出现同分的,依次按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低、写作能力测试得分高低、职称高低、学历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果经上述比较仍不能确定的,由乐清市财政局党组综合研判决定。
2、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未通过的,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含综合治理),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资格在该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通过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清人才官方网(http://www.yqhr.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到。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1、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2、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为维护国有企业公开招考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审核、公示、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考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考考试的辅导培训。
5、在招考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6、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其它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7、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乐清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清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
乐清市国有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8日